港澳台地区龙舟运动组织架构的比较研究
作者单位:北京体育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靳英华
授予年度:2008年
学科分类:040304[教育学-民族传统体育学] 0403[教育学-体育学] 04[教育学]
摘 要:龙舟运动在香港、澳门、台湾三地非常普及,对社会、经济、文化和体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港澳台三地龙舟运动的发展实际出发,应用管理学组织理论的组织架构概念以及非营利组织理论的基本观点,运用文献数据、专家访谈、比较分析等方法,对三地龙舟运动各自组织架构的组织形式与特征、组织目标、经济水平和体育管理体制等因素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分析,根据三地的不同情况,为龙舟运动及其组织发展提出了建议。港澳台三地传统的龙舟运动组织架构由其社会结构和特征决定,主要表现为以血缘为纽带、以宗族组织为载体、以“龙船会或“龙船社为形式。 三地龙舟运动的现代组织架构具有某些共同特点。具体来说,非营利性体育社团的共性决定了三地组织架构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框架的总体设计基本相同。澳门龙舟总会和台湾龙舟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大会,主要权力基本相同,均是对组织的重大事务进行决策。香港龙舟协会以“五委一队为基本组织架构,但进行重大决策时要通过会员大会,从这个意义上说,其最高权力机关也是会员大会。三地龙舟运动的组织架构都以理事会与监事会或类似机构相制衡为理念。 三地龙舟运动的现代组织架构也有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的。本文认为,最主要的因素是各地龙舟运动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服务和服从于体育发展总目标,对龙舟运动国际化给予不同响应的结果。具体地看,差异主要体现在其主要常设机构的设置上。香港龙舟协会以自身实力的发展壮大作为组织目标,在主动推进龙舟运动国际化和准行政主导型体育管理体制的合力作用下,主要常设机构的性质是竞赛导向型的;澳门龙舟协会向竞技体育转型的努力与较低的体育整体水平存在矛盾,在积极迎接龙舟运动国际化挑战和体育管理体制总目标的约束下,其主要常设机构的性质是多元导向型的;台湾龙舟协会在组织目标和现存体育管理体制的影响下,主要常设机构并不明显,表现为维持导向型性质。 香港、澳门龙舟运动的发展存在着民族性弱化的可能,两地龙舟协会有责任对其进行预防和控制。台湾龙舟协会应充分利用自身龙舟运动民族性强的特点,实现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