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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最低税负制的研究

台湾最低税负制的研究

作     者:黄玲华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沈肇章

授予年度:2007年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租稅公平 課稅原則 最低稅負制 

摘      要:本研究介紹並評論最低稅負制(Alternative Minimum Tax以下簡稱AMT)。臺灣實施AMT背景是因為稅制的不健全,對於特定產業及特定所得給予太多租稅減免優惠,過於浮濫的免稅所得與投資抵減,導致稅收的嚴重流失以及租稅不公平的現象。而租稅減免短時間內要取消,顯然緩不濟急,故參酌美國、加拿大、韓國之發展經驗,建立最低稅負制度,希望透過此一新法案,不論法人或個人,至少負擔一定比例之所得稅,一方面可以增加稅收,改善財政,另一方面也可以增進租稅公平並建立所得稅改革基礎。此外,本研究研析臺灣實施最低稅負制後,對產業、企業及個人所發生之影響並針對這些衝擊提出因應之道及改進建議。 另外,由於美國AMT並未設計出免稅額隨著通貨膨脹,受撫養親屬人數而調整,因此隨著通貨膨脹及經濟成長,受到影響者愈來愈多,已由階級稅(Class Tax)轉變為大眾稅(Mass Tax),故美國在2005年「美國稅法改革報告」中,已研議要廢除AMT。臺灣實施AMT雖已將免稅額隨著物價指數調整,估計可順利避開此一盲點,但由2006年申報資料觀察,似乎也有向大眾稅傾斜的趨勢,值得關注。 臺灣AMT是一全新的稅制,具有擴大稅基作用,是租稅公平之起步,但它卻也是過渡性的,次佳的選擇。故無論是基於宏觀發展之角度以及現今全球化稅制改革發展趨勢而言,最終仍應以修正本法為要,並朝「擴大稅基」、「降低稅率」、「簡化稽征技術」方向努力,才是正本清源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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