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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研究

刑事诉讼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研究

作     者:付焕杰 

作者单位:北方工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韩红兴;于德斌

授予年度:201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刑事诉讼 违法所得 没收程序 

摘      要:为了实现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衔接,满足我国司法实践的需要,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规定的基础上,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280条规定,对于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该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并设置了具体的审理程序。但该程序在草案制定过程和颁布之后都存在一定的争议,笔者试图对该程序进行探析,以期对该制度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入的认识。 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立法背景、特征及其意义所在,从而对我国该制度设立的基本情况有更加全面深入的认识。第二部分从理论基础的视角,分析了该制度的意义。第三部分通过比较法视野,考察各国的没收制度,探寻其他国家的没收制度的先进经验,从而为本文第四部分我国的制度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文本。最后,本文讨论了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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