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管理模式创新视角下完善法官激励机制研究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陈建斌
授予年度:201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法院作为一种社会组织,自然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结构,因为他的司法特性,导致对其的管理肯定有别于一般社会组织的管理,也正是其独特的司法特性,注定对法院管理的研究必须是我国现代司法制度改进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现实是,对我国法院的管理实际没有遵循司法工作的固有规律,而是等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的管理。但因为法院管理对于审判职能的独立、公正行使十分重要,在司法体制的改革中,许多的专家和学者已经开始研究如何改进法院管理。根据现行的研究理论,依照管理对象划分,法院的管理包括:法官管理、书记员管理、司法警察管理以及其他人员管理,依照工作职能划分,法院的管理则包括审判工作管理和行政事务管理。但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本文抓住法院管理对象法官这一根本,针对法官积极性的提高,多角度、多层面,从如何完善法官激励机制入手对改进法院管理方式进行了的探讨,试图为法院管理研究理论之海融入一滴水珠。论文首先从法院管理模式的内涵与价值目标着笔,阐述了法官激励机制与法院管理的关系,提出法官激励机制是实现法院管理价值重要途径的论点。其次,分析了中国现行法院管理模式下的法官激励机制及其弊端与发展困境。从实践角度进一步论述改良法官激励机制完善法院管理模式的必要。随后,从法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途径及其构想入手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官激励机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最后得出在法院管理模式和法院管理模式架构的选择上,应探索形成既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又能极大程度激发法官等司法人员的创造力和司法工作的积极性的法院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