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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救济到救助 ——长春市社会救助体系...

从救济到救助 ——长春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历史演进

作     者:于莹洁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刘景岚

授予年度:2011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主      题:城市新贫困群体 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救助体系 保障制度 

摘      要: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的约20年时间内,在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我国城市出现了一个新的贫困空间——城市新贫困群体。其规模数量一直攀升至现在的2100万人左右,使得城市贫困问题有可能逐渐演化成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自上个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不断探索,着力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问题,探索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道路,力求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 吉林省长春市是中国省会城市中财力较薄弱的城市,长春市的财政收入和社会救助幅度状况与上海、北京、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相比,当属“第三世界。因此,长春市在解决城市新贫困群体的社会保障和救助问题上的任务尤为艰巨。 为缓解长春市由于贫富差距日益扩大而带来的社会矛盾,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存和最低生活保障,长春市政府自1997年开始探求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措施,并且逐步发展和扩大。十几年间,长春市政府有针对性地、逐步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问题,并且逐步建立起全面覆盖、全程惠及、全员受益的城市救助制度体系,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从此进入了制度安排的长效保障机制时期。 本文运用历史学与社会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长春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为主线,阐述了长春市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发展过程、内容与特点、作用及局限性等,对长春市社会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具有参考价值。 本文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长春市新贫困群体出现的原因、特点及负面影响;第二部分介绍了长春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和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的社会救济制度的局限性;第三部分介绍了长春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发展进程、特点以及作用;第四部分对长春市社会救助体系所存在的不足进行重点分析,认为社会救助体系应具备政策完备、管理科学、具有发展性等特点,并提出关于完善长春市乃至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本文认为,一个较为成熟和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应为: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养老、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社会救助、企业救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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