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治组织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符启林
授予年度:2009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尤其是其明确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的专有权和共有权在法律的层面上得以明确,这大大激发了业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但同时立法并未就业主自治做出细致的配套规定,再加之业主自治组织组建的相关制度的缺失,这种错位,使得业主在其自治管理中引发了更多纠纷,也暴露出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业主自治组织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在案例研习的基础上,运用比较、归纳的方法进行研究,旨在探索业主自治组织面临的问题与解决思路。全文分为以下四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业主自治的基本理论。通过分析我国的立法实践,明确业主自治的性质是私法自治,从而进一步探讨其自治范围和自治模式的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主要探讨业主自治组织的成员。通过案例分析、对比国外立法,分析我国立法对业主自治组织成员规定的不足,以及扩大业主自治组织成员的范围的必要性。 第三部分,重点探讨业主自治组织机构。通过分析业主自治组织产生的背景以及国外的立法规定,明确业主自治组织的性质与发展趋势。在分析其“法人化的优势与障碍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其法人化的可行性。在解析我国立法不足的基础上,提出通过明确业主自治组织的设立期限与条件,完善业主自治组织的监管制度、派生诉讼制度以及组建物业小组的基础上,扩展业主自治组织机构人员范围。 第四部分,在分析业主自治规约性质的基础上,对比国外立法实践,重点分析规约订立人的范围、规约订立瑕疵的救济以及违反规约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