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法规制研究
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尤春媛
授予年度:2017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政府采购具有降低财政支出、调节宏观经济、平衡社会需求和供给、保护和扶持民族产业、支持科技创新的作用,是我国政府财政支出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自2003年1月1日颁布《政府采购法》以来,政府采购的交易活动在许多方面突破了传统的采购模式,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然而,受各个部门利益驱动影响以及立法和实践经验的不足,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的诸多问题也开始显现,政府采购制度功能难以发挥其优势和价值。因此,尽快建立并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应有之义。鉴于此,本文拟从行政法的视角切入,对政府采购各运行环节进行深入剖析,从控权监督角度规制政府采购中易出现的问题,引导我国政府采购逐步踏入法治化改革正轨,为政府采购的健康、良性发展营造法治环境。本文先介绍了政府采购行政法规制的基本理论,说明政府采购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行政法规制的基本内涵,并阐明把行政法规制应用到政府采购中的依据即理论渊源;其次,介绍我国政府采购运行现状,从规制主体、规制依据、规制对象、规制程序四个方面分析政府采购行政法规制中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国政府采购需要加强行政法规制的必要性;再次,通过借鉴国际组织以及美、法两国法律规制的做法,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积累经验;最后,在前文分析、阐述的基础之上,从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监督机制、供应商救济制度以及配套程序措施等几个方面提出合理化规制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