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国内保理中保理商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研究 收藏
国内保理中保理商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研究

国内保理中保理商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研究

作     者:曾翔 

作者单位:江西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锴

授予年度:2017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国内保理 保理商 法律风险 风险防范 

摘      要:保理是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债权为前提的,由保理商提供给债权人融资、账户管理、坏账担保等服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作为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保理的制度意义在于其能够及时回收货款,加速债权人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降低金融风险。近年来,随着商业贸易的发展,赊销付款成为主要结算方式,国内保理业务市场需求逐渐增加,保理业务发展迅速。与此同时,国内保理亦存在诸多法律风险进而引发保理合同纠纷,阻碍保理行业的发展。本文共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章,国内保理概述。本章结合了国际保理的概念对国内保理的概念、法律属性及特征进行理解,同时对国内保理的主要类型进行了介绍。国内保理是债权人以转让应收账款为基础、换取保理商为其提供融资、账户管理、催账收账、信用担保等至少一项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理论上债权转让应是保理的基本法律属性,但从国内保理以融资为目的、以债权人为主要还款源的特征,以及国内三种主要业务类型:融资型、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来看,目前国内保理更多是债权质押的法律属性。第二章,国内保理中的法律关系研究。本章分析国内保理合同的法律性质,探讨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加深对国内保理中法律关系的认识。认为保理合同的法律性质是将债权转让合同特征吸收为主要特征,同时也包含有代理合同、担保合同法律关系特征的一种混合合同;就国内保理中出现的各方当事人包括保理商、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即国内保理中涉及的保理合同、基础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分析探讨。第三章,国内保理主要法律风险研究。总结了五个类型的法律风险,包括:法律规范存在不足、保理合同标的瑕疵、债务人的抗辩、债权人欺诈行为以及保理商的违规行为。其中保理商自身不规范的操作——借保理之名行借贷之实,把保理服务办成了借贷业务,将保理法律关系混同于借贷法律关系的行为突破了保理制度的基础理论,更是对其内部运行机制的破坏,严重的阻碍着国内保理行业的发展。第四章,保理商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研究。针对前一章的风险类型,文章提出了以下措施来防范法律风险以促进保理行业健康发展:制定保理合同司法解释、全面审查基础合同并与债权人约定违约责任、调查基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和交易近况、发挥保理行业协会的监管职能和指引作用。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