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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探究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探究

作     者:许权知 

作者单位:沈阳工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庆海

授予年度:2015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网络产业 虚拟财产 民事法律保护 

摘      要:当今时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产业在许多国家的产业地位迅速上升,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互联网产业脱颖而出成为了人们备受关注的新兴事物。与此同时,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带来的是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日益增多,如何合法高效地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维护广大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理论界、实务界、网络产业界和众多网络用户的普遍关注。 本文以我国对虚拟财产保护的现状和问题为出发点,以国外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方式为借鉴,对我国保护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首先,对网络虚拟财产下定义并对其法律属性进行分析,以厘清这些概念在本文中的具体含义。这是全文的理论前提和基础。其次,本文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出发介绍了我国网络虚拟财产民法保护的现状及当前时期我国在网络虚拟财产民法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其进行仔细剖析。得出仅仅依靠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及相关行业的规定尚无法对虚拟财产提供系统、完善的保护,应结合司法实践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完善。这部分是对我国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现状及所存在问题的分析。再次,对国外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网络虚拟财产民法保护的现状进行了详细介绍,得出上述国家及地区关于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方式虽然各不相同,且均还存在不完美之处,但是对于完善我国网络虚拟财产法律而言仍然是宝贵财富。属于对比借鉴部分。最后,针对我国虚拟财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立法、执法及司法三个方面对解决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提出几点建议。在立法方面,可暂时采取立法解释的方法来予以应对立法缺失的问题,待时机成熟后再针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专门立法。在执法方面,要尽快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执法主体并加强执法机关的规范化执法。在司法实践方面,本文从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等五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属于解决措施部分。 信息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当今时代,加强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解决好信息化进程中出现的民事法律问题,对于积极稳步发展网络产业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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