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再担保体系中主体的收益与风险分担研究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梅强
授予年度:2017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摘 要:中小企业在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现实中却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为了缓解该现状,信用担保、信用再担保相继开始出现。然而随着信用再担保在我国的发展,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便是再担保体系中主体的收益与风险分担存在不均等的现象。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下展开的,希望通过对信用再担保体系中主体的收益与风险分担的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再担保体系更好的发展。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如下:首先阐述了信用再担保相关的理论基础以及相关概念的界定。然后,分析了我国信用再担保体系中主体收益与风险分担的现状。接着,在对再担保体系中主体收益影响因素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再担保体系中主体的收益模型。通过收益模型的分析得出了影响经济主体收益的关键因素,然后通过控制变量法,分别研究了随着关键影响因素的变化,经济主体收益变化的情况。然后,在经济主体收益模型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协作银行三方之间的演化博弈模型。在分析三者在不同策略组合下各自成本和收益的基础上,研究了三者的博弈关系,对演化博弈模型进行求解确立各方行为策略选择趋于稳定状态的条件。最后,根据前文的研究提出改善信用再担保体系中主体收益和风险分担的对策和建议。本文主要得到以下结论:(1)再担保体系中主体的收益与风险不对等,其中信用放大倍数、信用担保资金、银行存款利率、代偿率、反担保物变现后占代偿金额的比例、风险分担比例是影响协作银行、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收益与风险的关键因素。(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随着风险分担比例的变化,信用再担保经济主体——协作银行、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会作出不同的策略选择。而每一个主体在作出自己策略选择的时候,所能够承担的风险比例都有一个临界点。此外,通过改变部分参数,可以促使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的策略选择的改变。(3)有效地降低年平均代偿率、提高反担保物变现后占代偿金额的比例、实施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适当地提高信用放大倍数和银行存款利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再担保体系中主体的收益与风险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