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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党依法执政的理论创新研究

十八大以来党依法执政的理论创新研究

作     者:罗俐妮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熊辉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中国共产党 依法执政 理论创新 

摘      要:依法执政最早的提出者来自西方国家,是根据实践经验总结得出的。在我国,学术界对它的内涵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综合学者们对依法执政的见解,在我看来,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是党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遵循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合法有序的围绕国家政权进行执政活动,不断发展经济、文化事业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特定的执政目标。在十八大以前,党早已显现出对依法执政初步探索的思想。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党开始显露出对依法执政的微妙意识。新中国成立后,党对依法执政的探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理论的形成为依法执政思想的践行提供了理论支持。从党的十二大提出党的执政原则是“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至党的十七大党章的修改,都进一步表明了党对依法执政的探索,并形成了依照法定的国家权力方式来执政;构建党依法执政的程序;依法将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依法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保证党员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占多数;强调依法行政等基本理论。党的十八大以后,党对依法执政理论的探索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在宪法上,更加突出了在制度上保证大家遵守宪法法律,强调宪法权威是有实实在在的内容的,并且确立了宣誓仪式,用制度来保障和维护宪法权威。在党法关系上,提出要突出党的领导作用,要注重社会主义法治与党的领导的互动关系,两者具有一致性,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党规党法与国法的衔接上,由党法来配合法治以保证依法执政的有效进行。在党员干部的办事能力上,不仅规定了原则问题,更强调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要成为领导干部执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思维要入脑、入心,使之成为领导干部潜移默化的行事方式,而不是流于表面的面子工程。研究十八大以来党依法执政的理论创新其意义主要包括,一是丰富和发展了依法治国理论;二是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强保障;三是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持;四是有助于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此外,对历史和现实经验的归纳与总结,有助于党坚定依法执政的信念,党根据实践活动中获得经验教训,更好地指导依法执政的工作,避免在以后的法治建设道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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