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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立法研究

论我国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立法研究

作     者:叶敬涛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刘旺洪

授予年度:201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城市综合行政执法 既存问题 立法 

摘      要: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是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在城市治理领域统一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原有关机关不得再行使已经集中统一行使的那部分行政处罚权的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自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建立以来,在城市管理领域起了很大的作用。然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暴力执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合法性和合理性、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手段的不规范和城市综合执法的程序的不完善等问题成为我国城市执法久治不愈的顽疾。目前,我国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已经具备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笔者从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存在的问题为逻辑起点,设法通过立法的方式规制城市综合行政执法,让城市管理权在法律的牢笼里运行。 首先,本文在绪论部分介绍了我国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该研究的意义在于,加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制建设,有利于“中国梦的实现,有利于推进我国依法行政的进程,有利于保障人权。其次,正文第一部分是基础理论的研究。在对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归纳出我国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背景和执法范围。再者,正文第二部分主要分析当前我国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暴力执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合法性和合理性、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手段的不规范和城市综合执法的程序的不完善等问题。最后,立足实际并结合既存问题,对我国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立法路径予以建议。即,我们应该从立法理念、理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执法手段和方式、执法程序等方面着手我国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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