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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垄断法间接购买者损害赔偿确定问题研究

美国反垄断法间接购买者损害赔偿确定问题研究

作     者:程琳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刘进

授予年度:201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间接购买者 损害赔偿确定 经济分析 制度假设 

摘      要:作为反垄断法执行的有力补充,反垄断私人执行已经得到了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可,但反垄断私人执行中备受争议的话题之一就是间接购买者能否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反对者提出的最有力理由即间接购买者损害赔偿确定困难。值得肯定的是,美国半数以上的州通过州立法认可了间接购买者的诉讼资格,亟需真正解决的问题在于:如何确定间接购买者遭受的垄断违法损害。 美国作为间接购买者反垄断私人诉讼最为发达的国家,在确定间接购买者垄断损害赔偿额方面,其形成的思维脉络是:首先,原告向法院提出评估总的垄断损害额的证明方法,由法院决定是否采用;然后再进一步估算转嫁损害额。对于总的垄断损害估算问题,法院一般要求原告提供经济证据,证明损害大小。而对于转嫁损害额,实践层面而言,法官、当事人和律师们仍然沿袭了一般垄断损害的估算方法,即经济学分析的方法。在法律框架内使用经济学原则和方法评估损害已经成为了当前美国各州司法实践中较为普遍的方式,但由于这种方式耗费司法资源、结果难以精确,不能真正解决间接购买者诉讼所遇到的难题,所以其在评估间接购买者遭受的转嫁损害时仍然得不到美国国内一致认可。之后,美国学界在间接购买者损害赔偿确定层面提出了一种制度假设方法。这种方法就是直接通过法律拟制方法来规定间接购买者的损害程度及其具体分配,从而期望在保证间接购买者获得反垄断损害赔偿的同时,也能够避免其损害确定过程中所遇到的诸多困难。它能够保证间接购买者获得法律救济,同时促进反垄断法的威慑功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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