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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上诉程序的主要困境及其改进

我国刑事上诉程序的主要困境及其改进

作     者:范莉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刘文

授予年度:2009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刑事诉讼 上诉程序 困境改进 

摘      要:刑事诉讼是为确定具体刑罚权之有无及其范围所进行之程序,因关涉行为人财产、自由甚至生命权利,意义重大。为确保裁判的准确和权威,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均设置有上诉程序。刑事上诉程序具有确保裁判的正确与正当性、保证刑事裁判定罪准确与量刑均衡、平等保障诉讼各方意见的充分表达等价值追求。然而,目前我国刑事上诉程序──第二审程序,在立法,尤其是司法运作中,存在诸多的欠缺,这些困境制约着我国上诉程序功能的发挥:开庭审理方式异化为书面审理,审查范围的泛化,纠错及量刑控制功能的弱化。本文认为,为充分发挥上诉程序的应然功能,可从三大方面着手改善当前的主要困境:一是确立重点审查原则,并允许例外情况下的全面审查;二是明确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三是完善合议庭、审判长联席会议的集体决策机制,二审考评机制以及发改案件二审法院定期公布、原审法院评议反馈双向制约机制等三大内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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