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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解决医疗纠纷的对策研究——以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为例

医疗机构解决医疗纠纷的对策研究——以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为例

作     者:高晓喆 

作者单位:天津医科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古津贤

授予年度:2016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2[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可授管理学、医学学位)] 1004[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医学] 

主      题:医疗纠纷 医患关系 医患沟通 医疗损害 医疗服务质量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维权意识的提高,加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管理上无论是模式还是水平都不尽相同,医务工作者的职业能力及素养等也参差不齐,尤其是医学科学存在很多空白领域尚待发掘,医疗后果的未知性、难以预测性、难以确定性等诸多因素,随之带来的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影响着整个医院的发展。假使医院在遭遇纠纷后处理欠妥,既会在一定程度上阻滞医院自身前进的脚步,又会在社会上形成消极影响,最终受到冲击的将是整个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国内的医疗机构无论属于何种级别和类型,发展路上几乎都绕不开医疗纠纷这个障碍。就性质而言,其与别的纠纷并无二致,一旦医患双方各自的权利有所冲撞,或医疗机构从意识到行动都无法严格遵从依法行医这一点,则其就必然会发生,随后将给双方带来一连串的问题,涉及道德、权益、经济乃至法律层面上的责任分配等,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但影响都是极为负面的。众所周知,是诸多原因共同作用才导致了最终的医疗效果,如果其不符合患者预期,则医疗纠纷就此发生。故此可知,医疗纠纷的成因是千变万化的,医疗方面、患者自身、社会经济水平、政府的政策等等,都可能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对医疗机构而言,无论是医务工作者还是管理者都应当牢记患者拥有怎样的权利,并对之加以尊重,清楚自身为维护该权利又肩负着怎样的责任与义务,如此方能有效扭转当前医疗纠纷高发、频发的局面。本文以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2010年至2014年这五年间每年有多少例医疗纠纷案件,以及具体的赔付金额、科室分布特点、可能产生纠纷的原因、解决途径的优化与完善,从而提出相应的管理防范措施,更好地为临床一线服务,保障医务工作人员的各项权利,进而达到预防及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患关系,共建和谐医疗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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