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城市更新的有效机制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姜杰
授予年度:2007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摘 要:目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开始加剧,经济结构发生明显变化,社会进行全方位深刻变革的关键时期,城市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可以预见,作为城市发展调节机制的城市更新将成为21世纪中国城市发展的研究主题。城市更新不仅承载着城市历史文明的延续与发展,还集中体现着城市社会各阶层利益的矛盾与冲突。我国的城市更新,有着自身的复杂性与特殊性。 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的城市更新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展开,城市产业结构调整,投资方式的转变,行政体制的改革,房地产开发的较高利益,以及城市竞争的加剧,这些都成功而有力的推动着城市更新的开展。 然而我国的城市更新过程因出现一系列问题而充满矛盾和争议。目前的城市更新机制存在着严重的缺陷:第一,城市更新中规划失效与失控。第二,政府垄断城市更新,未形成竞争机制。第三,城市管理政绩评估和官员选拔制度不健全。第四,城市更新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的缺陷。第五,信息不对称。第六,房地产市场畸形发展。第七,城市更新相关制度和法律基础的缺失。 不完善的城市更新机制导致了一系列问题与危害:第一,城市更新资本不充足。第二,政府短期行为与扭曲的政绩观。第三,扭曲社会关系和利益结构,催生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第四,城市文脉断裂,城市特色丧失。 出现这样的缺陷,与我国长期实施的计划管理体制有关。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下实行的是全能管制型城市管理模式。这样的管理模式,不仅影响城市管理效率的提高,也阻碍现代城市更新的发展。 通过借鉴伦敦道克兰地区与德国巴登州的城市更新的经验,本文提出了建立城市更新的有效机制的一系列措施:第一,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及权威性。第二,城市更新要建立公平的制度和程序。第三,要建立完善的城市更新项目评价机制。第四,要建立完善的政府监管体制。第五,要做到信息公开化,公开政府信息。第六,要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第七,增强城市更新的公众参与。 本文采用文献研究、分析实例、综合归纳等研究方法,通过对当今城市更新现状和问题的讨论,着重分析和介绍如何从实际操作层面建立城市更新有效的竞争机制。以我国目前城市更新机制的缺陷为始,以如何建立完善的城市更新机制、促进城市更新健康合理的发展为终,沿着城市更新的机制这条主线,结合我国城市管理的实际,主张建立城市更新的竞争机制,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 城市更新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城市更新内在运行机制的研究,对我国城市更新的决策理性,及城市更新的立法及实施方而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城市更新的制度化建设的探讨,将有助于城市更新的理论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