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犯罪原因研究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段启俊
授予年度:201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摘 要:贪污贿赂犯罪本质上是一种滥用和亵渎权力的行为,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权力异化和失控现象。贪污贿赂犯罪在犯罪主体、犯罪手段、被害人等三个方面有显著的特殊性。起伏性、辐射性是贪污贿赂犯罪的变化规律。贪污贿赂犯罪原因是指能够引起、促成、影响该类犯罪产生、发展、变化的各因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有机系统。按照各致罪因素对犯罪发生的作用程度,将贪污贿赂犯罪原因划分为贪污贿赂犯罪的根源、贪污贿赂犯罪的直接原因、贪污贿赂犯罪间接原因三个部分。贪污贿赂犯罪根源,包括人性弱点和权力特性两个方面,贪污贿赂犯罪是人性弱点与权力特性有机结合的产物。贪污贿赂犯罪的直接原因,包括制度缺陷、监督缺位、制约乏力三个方面。贪污贿赂犯罪的间接原因,包括贪污贿赂犯罪的条件与相关因素两个方面,其中贪污贿赂犯罪的条件,包括职务便利、管理松弛、权力处于运行状态、个体智慧与能力四个方面;贪污贿赂犯罪的相关因素,包括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社会消极因素、传统文化因素、司法因素、家庭因素、心理因素等七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