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研究 ——以河北省唐山市A乡镇为例
作者单位:华中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钟涨宝;陈红莉
授予年度:2012年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30301[法学-社会学]
摘 要:当前农村老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已超过18.3%,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与此同时,农村老年人口又有着较高的自杀率,2004年中国卫生部统计年鉴显示,2003年农村75岁到80岁之间的老年人每10万人中有101人自杀,8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10万人中有132人自杀。农村老年人问题突出,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不同学者从社会保障、心理学、社会学等多方面对此进行探讨。笔者认为社会支持因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从而能够使我们更好的了解一个人的真实生存状态,因此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支持成为本次研究主题。 本文以社会支持理论和需求层次理论等社会学理论为支撑点,运用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的方法,以河北省唐山市农村老年人为调查对象,对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获得情况以及支持来源进行描述分析,并进一步从个人层面和家庭层面分析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的影响因素。 研究发现:大多数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获得情况一般,并呈现出情感支持(63.5%)好于实际支持(58.2%)好于社交支持(45.4%)的特点。在社会支持的来源方面,非正式支持体系是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的主要来源,其中子女和配偶是最重要的支持提供者;正式支持体系对农村老年人提供的支持有限,仅有一些经济和社交方面的支持。进一步通过交互分析、单因素方差和T检验分析发现,个人因素和家庭因素都会对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的获得产生影响,个人因素包括性别、年龄和职业,研究表明男性老年人在实际支持中的病痛照料支持要好于女性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其能够获得情感支持和社交支持呈下降趋势;有职业并且职业收入相对较高的老年人其社会支持中各种支持获得情况也相对较好。家庭因素包括家庭收入情况、是否与配偶同住和是否与子女同住,研究表明家庭收入较高者其经济支持获得情况一般较好:与配偶同住的老年人能够获得更多的情感支持和社交支持;不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在家务劳务帮助支持方面获得要相对差一些。 针对以上研究结果,笔者认为要改善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需要政府、社会和农村老年人家庭共同努力。政府方面要进一步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社会方面要大力开发农村老年人社会服务事业;在家庭方面需要积极探索构建家庭养老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