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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往中的信息自由与责任承担

网络交往中的信息自由与责任承担

作     者:郭媛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育红

授予年度:2008年

学科分类:050302[文学-传播学] 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5[文学] 010105[哲学-伦理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 

主      题:网络交往 信息自由 责任承担 自律 

摘      要:自由与责任历来是伦理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社会的出现与网络化的发展趋势在给人类交往活动与生存状况带来巨大改变的同时,也使人类对自由与责任的研究从物理空间延伸到了网络空间。 在网络交往这一特定视域下,网络的自由取决于网络信息的自由,因为网络的基质是信息。而信息自由则是指自由发表言论、自由阅读或自由使用各种信息等,由此我们认为,网络交往中的信息自由,主要包括通讯自由、言论自由、个性展示自由等形式。但由于没有约束的信息自由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垃圾邮件、网络虚假信息、网络恶搞等,这就引发了我们对网络责任的重新思考与定位。我们认为,在网络交往主体获得信息自由的同时,必须承担网络责任,包括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而网络责任主体只有具备一定的自律意识与自觉遵守网络环境的他律要求才能承担起网络责任。我们的结论是:网络交往中的信息自由与责任承担应该是统一的,如果我们要保证网络信息自由,就必须承担相关的责任,否则,网络社会就缺乏有效的秩序,也就谈不上自由;而承担责任的关键又在于责任主体的自律。研究网络交往中的信息自由与责任承担问题意在提出我们须构建一个以“责任为核心的伦理原则来辅助完善网络空间伦理,从而保证并促进网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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