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作者单位:山东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赵瑞莹
授予年度:2014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主 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基金筹集 待遇发放 泰山区
摘 要: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71%,而农村的老龄人口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75%。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直接补贴,是继我国取消农业税后的又一重大惠民工程。山东是较早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省份,早在2003年,就相继在青岛和烟台的部分地方进行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泰安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于1992年开始组织实施,经历了试点推广(1992—1997年)、整顿规范(1998—2003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索试点(2003年至今)三个阶段。 本论文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归纳了国内外学者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研究情况。列出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并指出了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第二部分阐述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的理论基础,对我国目前的养老模式进行了分析,并对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归纳,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引入了福利经济学理论、市场失灵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 第三部分首先介绍了泰山区的主要情况,泰山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包括基金筹集情况和待遇发放情况等,还简单介绍了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接情况。 第四部分着重分析了当前泰山区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其中有制度缺陷,导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持续性不够的问题,也有农村的一些现实情况导致的基金增值差、基金监管不到位及信息化管理落后等问题。 第五部分提出了完善泰山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建议在保证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多尝试一些基金保值增值的渠道、提出使用基金监管系统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实时监控以及加强社保业务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的途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