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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校教育中的选择性尊重

论学校教育中的选择性尊重

作     者:陶惠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高德胜

授予年度:2012年

学科分类:030505[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03[法学]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主      题:尊重 选择性尊重 等级 普遍性尊重 

摘      要:在学校教育中,教师不是平等地尊重每一个学生,而更倾向于尊重那些学习成绩好的、有家庭背景的、家长和老师有利益往来的和熟人的孩子等。这些因为人的外在因素的不同而对人在尊严上区别对待的现象,称之为选择性尊重。选择性尊重有外在性、相对性、脆弱性、等级性、功利性和势利性等特点。因为交往对象的不同,学校教育中的选择性尊重具有易发性、敏感度低、杀伤力大等特殊性。选择性尊重不是真正的尊重,真正的尊重是基于人的内在德行,在平等的人格和权利的基础上的尊重。而选择性尊重是基于人的权力、财富、声望等外在因素对人做出的行为。这样的披着尊重外衣的选择性尊重,是社会等级和社会阶级再生产的助推器,是对人性存在的扭曲和异化,也会导致人际、心理、人格问题的产生。本文通过等级主义、功利主义、过度竞争和教育制度四个方面的分析,试图揭露选择性尊重产生的根源。针对我国学校教育中大量存在的选择性尊重现象,本文提出了建构普遍性尊重的校园生活的愿景和创建雏形。以期建立一个每个学生的人格和权利都受到尊重的,具有普遍尊严意义上的学校生活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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