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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研究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研究

作     者:王小元 

作者单位:长春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齐秀梅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 立法建议 

摘      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双方依靠劳动合同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因此劳动合同制度的设计是否合理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对该项制度做了详细的研究,希望我国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能够得到更好地完善,这无论是对劳动者还是对用人单位的利益保障都极为有利。本文通过大量收集、阅读及整理相关学术资料对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出了目前我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的不足,并根据这些不足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概念、分类以及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价值定位做了详细的说明,第二部分对劳动合同解除的三种类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第三部分详细剖析了现阶段国内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中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不合理,主要从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制度及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制度两个方面来阐述。第二个问题是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疏漏,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劳务派遣工即时解除权被实际剥夺、未明确认定协商标准、未明确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离职证明书的内容以及立法技术不成熟。第三个问题是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保护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企业用工自主权不受尊重、经济赔偿金标准过高、对不当解雇与违法解雇并未做出明确区分这三个方面。第四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首先要完善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制度,从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与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两个方面分别提出了完善建议。其次要弥补法律漏洞,可以从消除劳动者权益保护盲区、明确相关法律规定、适时清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完善立法技术这四个方面入手。最后要纠正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利益保护失衡,笔者提出了三个建议,分别是限制恢复劳动合同的适用、以劳动者实际损失作为赔偿标准以及对不当解雇和非法解雇分别予以救济。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在我国完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的过程中具备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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