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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14市(州)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实践及完善

湖南省14市(州)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实践及完善

作     者:胡越斐 

作者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向佐群

授予年度:2016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政府环境信息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环境知情权 公众参与 

摘      要:随着我国的“阳光政府理念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各界对于各种政府信息资源的需求程度越来越高,而作为政府信息之一的政府环境信息的受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把“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单独列为一章,更是将环境信息公开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法律高度,政府公开环境信息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湖南省自2010年提出了“绿色湖南的口号以来,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上有很大的进步,也有一些亮点,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在逐年进步,环保部门与环保NGO的良好合作互动,环保部门利用微博等新媒体公开政府环境信息、与公众互动。但是从棚关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实践看来,湖南省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公开不及时,公开的环境信息质量不高,环保部门网站系统性较差等等。而究其原因,不仅仅是客观方面的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够具体细化,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救济制度不完善,还有主观方面的环保部门及其公务人员的缺乏责任感,对于环境信息公开不主动积极,公众参与意识不高、参与渠道较少,以及配套措施不完善。针对这些问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首先是细化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其次是完善我国坏境信息公开法律救济与责任机制;再次是改变环保部门及其公务人员的服务理念,山消极被动地公开环境信息转为积极主动地公开,建立服务公众的观念;再次是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利用新媒体方式拓宽公众获取环境信息的渠道;最后是加强与环保非政府组织的互动合作,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科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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