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重整
作者单位:北方工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吴邲光
授予年度:2007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摘 要:商业银行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更多是作为一般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监督机构。1997年开始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才使银行业自身的治理问题受到普遍关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中国商业银行面临越来越大的冲击。在治理结构方面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存在很多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使其治理结构改革问题成为理论研究关注的焦点。在法学领域,对这一问题的探讨还处在将公司治理的基本原理套用于商业银行的简单初步阶段,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具有不同于一般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并简单的采用经济问题法律化的论证方法。本文的探讨就试图突破这一传统研究的窠臼,立足于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实际,立足于我国经济改革和转轨时期的社会实际,立足于我国特殊的法律传统,同时采用独到、科学的分析方法,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进行系统性改革和重整。因此本文的结构和研究方法上突出了如下方面: 首先,在引言部分突出了写作本文的法理学路径,突出了对这一经济问题的法学思考的逻辑进路,表明本文并非简单的进行经济研究成果的罗列;同时也突出本文是立足于中国法制文化的实际而做出的现实性的研究。 其次,在正文部分突出了三个内容:一是对先决性的基础理论进行梳理,全面涉及到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但最为重要的是侧重分析商业银行治理的特殊结构理论。二是采用了外因分析的方法,对影响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各种外部因素,诸如经济环境、政治体制和法律现状等都进行了充分的考虑。三是采用了典型性分析的“麻雀解剖法,将最具商业银行代表性的国有商业银行(其他银行存在的问题它都存在,其他银行不存在的问题它也存在)作为研究的对象,进行细致解剖,以求窥豹一斑,得其全貌。重点对政府在银行改革中的角色定位、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战略投资者引进的规范化、存款保险机制的构建以及银行内部权力分配甚至党委会的职责定位等问题,都提出了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后,对金融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也体现了本文的特殊视角。金融控股公司是依据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建立的一种金融垄断性组织,并逐渐成为国际金融业经营的主要模式。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目前主要应采用银行控股公司的形式,而公司治理是其难点。本文同时分析了我国银行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母子公司边界、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加重责任机制等方面进行治理的重要性,具有一定的首创价值。 本文以法学和经济学理论为基础,采用法律的经济分析、制度比较分析和外因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作了初步规范化和积极的法学研究,以期对我国银行机构建设和银行业改革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