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章亮明
授予年度:2016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机构 存款人 法律完善 监管权限 信息披露
摘 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猛增长,金融业在得到平稳发展的同时金融安全也受到威胁。作为金融安全网三大基本要素之一的存款保险制度,在一个国家中对于保障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2015年3月31日,国务院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60号)》,并定于5月1日起施行。由此开启了中国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时代。然而当前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在具体的实施中存有不足,其中包括:存款保险基金构建模式的不足、存款保险合同承保范围太过宽泛、差别费率制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障碍、存款保险机构监管权限的弊端、保险人与存款再保险人的矛盾冲突、对储户合法权益保障的不足等。为此,需要从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方面进行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强早期风险察知与事后补救政策,并且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金融机构风险评级系统,同时加强银行之间的同业协作跟自身内部管理。本文试从介绍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立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