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律责任体系研究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汪鑫
授予年度:200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证券法律责任体系 证券民事责任 证券行政责任 证券刑事责任
摘 要:我国证券市场被称为投机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投资者的利益无法得到救济与保护,证券市场暴露的问题层出不穷,其根源之一在于:我国证券立法尚有诸多空白与缺陷,未能真正发挥保障证券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应有作用。为规制不法行为,确保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完善证券法律责任立法成为重中之重。本文突破传统理论限制,从宏观视角审视并阐述我国证券法律责任体系,以期对证券立法与司法的完善有所助益。本文共分成四个部分,共计4万5千字。 本文第一部分从证券法律责任体系的基本理论入手。首先,证券法律责任的规范渊源不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证券法律法规,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民商事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刑事法律,证券法律责任的渊源具有广泛性和综合性。其次,在分析了证券法的性质后,进一步阐述了从经济法角度跨越部门法研究证券法律责任的特殊性和优越性。再次,阐明本文所研究的证券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概念,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最后,证券法律责任已经初步形成了由证券民事责任、证券行政责任和证券刑事责任构成的体系,并阐明本文的证券法律责任体系的构成。 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分别从横向和纵向两个角度对证券法律责任体系加以解析。第二部分从横向角度分析证券法律责任体系。首先证券法律责任由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责任类型构成,其中,民事责任又可以分为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赔偿损失。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申戒罚、财产罚和行为罚。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三种刑罚。其次,分析三种责任各自的功能。再次,在功能分析的基础上,明确三种责任在责任体系中的定位: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并举,而刑事责任慎用,是最为合理的配置模式。最后,分析三种责任的竞合情形下的法律适用。 第三部分从纵向角度剖析证券法律责任体系的具体构成。本文将证券法律责任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责任类型加以研究。证券发行阶段的责任包括擅自发行证券的责任,违反公开说明书交付义务的责任,虚假发行证券的责任;证券交易阶段的责任包括操纵市场的责任、内幕交易的责任、欺诈客户的责任、虚假陈述的责任。 第四部分对我国证券法律责任立法与司法的完善展开论述。首先,分析了我国 证券法律责任立法的现有规定,并进行深刻的反思与检讨,然后结合我国近7年来 证券违法犯罪情况的实证分析,明确证券法律责任立法的方向和重点。然后,最后 分别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提出对我国证券法律责任的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