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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四川哥老会习惯法初探

清末民初四川哥老会习惯法初探

作     者:曹娇慧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张培田

授予年度:2015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主      题:哥老会 哥老会习惯法 哥老会组织结构 帮会规范 

摘      要:近年来,哥老会的研究如火如荼的进着,但是,大部分学者都是从历史学,社会学的角度对哥老会进行研究,很少有人将其置于习惯法中进行一个系统的研究。四川哥老会在清末明初时期影响重大,且会众遍布西南地区,在哥老会成立初始,哥老会习惯法也伴随产生,一整套严密的习惯法规范使得哥老会能够在乱世中立足并且逐渐发展壮大。四川哥老会习惯法源远流长,影响重大,在近代法制舞台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入会仪式,组织结构,惩罚措施等等,都形成了其自己的一套法规,体现着习惯法的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对于我们了解清末民初时期四川地区的习惯法有着重要意义。本文的主要内容将分为三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哥老会习惯法的由来概述,首先是界定哥老会习惯法的定义和渊源,其次介绍清末民初四川哥老会的概况,为了解哥老会习惯法打下基础,最后是阐述哥老会习惯法的总特点。第二部分主要解读四川哥老会习惯法的内容与特点。首先对于四川哥老会习惯法内容进行具体的介绍,根据史料和当时的文献对四川哥老会习惯法从组织结构,入会仪式,帮会帮规,暗语和处罚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其次主要通过清末民初时期的四川哥老会与民国时期四川哥老会习惯法进行比较,突出其时代特征。通过四川哥老会习惯法与湖南、江西等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哥老会习惯法进行比较,突出其地域局限性。通过清末民初哥老会习惯法与国家的比较,突出其帮会规范浓郁的特点。第三部分对清末民初四川哥老会习惯法的社会历史作用进行评析。四川哥老会习惯法的作用,分为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两个方面,积极作用表现在反抗暴政、反抗侵略、规范内部成员以及保障内部成员的需要方面,而消极作用主要是其封建落后性和残酷性。经过这三个部分展开研究,对于四川哥老会习惯法这一秘密社会习惯法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帮助我们整体把握近代的法制发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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