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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都水监与治水体制研究

北宋都水监与治水体制研究

作     者:牛楠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肖建新

授予年度:2014年

学科分类: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北宋 都水监 治水体制 

摘      要:本文主要探讨北宋时期都水监与治水体制。所谓治水体制,是指有关治水机构在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职权划分等方面的制度。就北宋治水而言,学术界虽已展开研究,但是针对北宋都水监与治水体制的研究,则较为薄弱。因此,围绕这一问题,尚有可为。 都水监起源于西晋武帝时设置的都水台,经魏晋南北朝,至隋唐五代近七百年的发展演变,逐渐由一个位卑权小的临时性治水机构转变为位高权重的中央寺监机构。然而,至北宋初年,由于差遣制的盛行,都水监职权被三司河渠司剥夺,其机构本身仅作为一个有名无实的官司机构,隶属河渠司之下。直至北宋中后期,随着黄河水患的日趋严重和河渠司治水的无能表现,都水监被仁宗皇帝重新设置,并委以重任。后经英宗、神宗、哲宗、徽宗、钦宗五朝近六十年的发展,北宋政府逐渐建立起一个官僚组织机构庞大,职权范围广泛的治水体制,即都水监治水体制。 都水监官僚组织机构设置、内部各组织机构隶属关系、管理职能的划分及官员选任与转迁,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机构庞大、职能广泛、体系完备的治水体制是本为研究的重点。同时,本文对在北宋事权分散的治国思想约束下,地方行政体制对水患治理的参与,乃至一度主导治水工程,导致都水监治水体制主导下的治水事权逐渐转移,形成中央都水监与地方行政官员共同协理治水的政务运作机制进行探讨。当然,这一运作机制的初衷是为加强治水力量,防止都水监权利的过于膨胀,但在实际操作中冲击和削弱了都水监治水体制。随着水患较为严重的河北路、京东、西路等国土的沦丧,以及地方官员在治水配合上的掣肘、治水官员的腐败即管理机构的过度膨胀,导致都水监治水体制日渐衰落,最终随着徽、钦二帝的北狩而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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