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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政府财政职能的中央与地方税制结构优化分析

基于政府财政职能的中央与地方税制结构优化分析

作     者:谢冬梅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叶子荣

授予年度:2007年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财政分权 分税制 事权界定 事权财权配套 

摘      要:一直以来,我国的财政体制存在两个需要解决的难题,其一是如何确定财政分权的度,其二是如何使得财政体制规范化、制度化。论文结合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及其逐步完善的实践对上述两个问题的解决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文章认为:财政分权理论和财政联邦主义是分税制存在的理论基础,分税制的存在是合理的。文章运用桑德福标准从税制改革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改革者确立的目标、从税制改革的可持续性和税制改革产生的副产品的程度三个方面对1994年分税制的改革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表明,现行分税制分权的“度的问题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的问题尚待进一步探讨。马斯格雷夫财政三职能在中央与地方的划分成为事权与财权界定的基本原则。文章根据事权与财权对等的原则对事权与财权加以界定,得出理论中的事权与财权,然后指出了现实中事权与财权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以下改进建议:对于事权的划分应坚持市场优先原则,合理划分市场与政府职能;坚持地方优先、上级辅助原则,科学的划分中央与地方职能并使之法制化。对于财权的划分,首先应开拓税源,规范税种即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体制,改革现有税种,确立地方主体税种。根据事权与财权配套对称原则划分中央与地方税种,合理设置共享税,最后应建立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以及将制度法制化。随着事权与财权的界定,一个合理的中央与地方政府税制结构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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