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多数决的限制适用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胡玉鸿
授予年度:201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摘 要:多数决伴随着民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但是人们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往往误以为多数决就是民主的本质,其实不然。民主应该是能够提供人们最基本权利和尊严的一种价值、程序、规范或是权力结构。在民主制度中对多数决的限制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不仅能够适当地防止多数人的暴政,还能使得民主制度朝更完善的方向发展,同时对多数决的限制适用也是权利保留和个人自治等方面的要求。我们应当在人的基本权利、个人独特性、道德、公共舆论等方面对多数决的适用进行限制。在这些方面,我们可以采用协商、辩论,抽签,或者个人决、一致决等方式作为多数决规则的补充。同时我们应当建立司法审查、结社权、少数否决权、复决权等制度,以保障多数决的限制适用,防止多数决的过度适用带来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