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制度中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王建敏
授予年度:201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摘 要:我国于2006年制定了《企业破产法》,其中单章确立了重整制度,旨在拯救困境企业,期望能够起到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但是,为了达到拯救企业的目的,往往会采取迫使债权人作出让步,接受不利清偿条件的做法,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实现。重整制度的存在价值是肯定的,但不论破产如何发展,其最初和最终的立足点都不能偏离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重整程序中主要涉及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制度,包括重整程序的启动、重整计划的制定、重整执行以及重整监督几个方面。从总体上来看,本文是主要是一种理论探讨,试图通过这种探讨明晰债权人利益保护在重整制度中的恰当地位。从细节上说,通过对重整启动的构成要件和法院的重整申请审查权两方面的探讨来完善重整启动阶段的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通过对债权人在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和通过中的权责的探讨来完善重整计划草案制定阶段的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通过对重整计划执行内容与重整期限能否变更的探讨来完善重整计划执行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通过细化管理人的监督权、强化债权人的的监督权和理清各监督主体的关系来完善我国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从而保障债权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