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以贺州市富阳镇铁耕... 收藏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以贺州市富阳镇铁耕...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以贺州市富阳镇铁耕村为例

作     者:苏哲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许欢科

授予年度:2015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主      题:新型农村社区 乡镇政府 职能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繁荣稳定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与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得不到满足成为制约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突出问题。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为需要,构建城市与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形成一种由政府出资引导、社区服务组织与村民自治“三方合作的新型农村管理模式。乡镇政府作为我国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政府,是直接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纽带,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发挥着组织者、服务者和参与者的作用。可以说,乡镇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安定。我国新一轮的乡镇体制改革要求乡镇政府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基层连接点,构建农民生活新空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双赢模式。政府应着重发挥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转变之前重“管制,轻“服务的错误执政理念,构建以农民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本文以贺州市富阳镇铁耕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为例,阐释当前乡镇政府转变职能类型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重要作用。全文围绕五个要点,分别为:第一,乡镇政府作为基层组织,要将监督及领导职能始终贯穿于社区建设过程中;第二,乡镇政府要始终维护农民利益为核心实施“同心圆管理模式;第三,乡镇政府必须转变行政职能,以政策与财政作为农村社会公共产品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撑;第四,农村社区管理要以社区居民为主导,由村民对社区各项事务实施民主自治管理;第五,社区管理延续“村民自治的管理模式,以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为协助,有效化解农村社区内部冲突增强农村社区归属感。由此出发,从案例中分析我国当前政府职能类型与新型农村建设的不适应因素,提出乡镇政府必须转变职能类型的结论。全文以案例作为切入点,围绕五个要点详细分析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概况以及乡镇政府职能转型选择的类型。在总结贺州市富阳镇铁耕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践经验基础上找到当前乡镇政府职能履行存在的不足并分析原因,从而为广西其他基层政府推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出几点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