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制度的国际演进与中国式发展
作者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130012
出 版 物:《学术交流》 (Academic Exchange)
年 卷 期:2013年第5期
页 面:83-8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金融监管体系建设研究"(2011B046)部分研究成果
摘 要:制度变迁理论已经充分证明制度的发展与变迁是在一定的路径与条件下实现的。保险监管的国际演进路径表明,它的制度创新是在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同时,辅之以市场行为监管的放松。受历史因素与制度架构的制约,我国保险监管的法律规则在强调偿付能力监管的同时,也在强化对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导致了多头并进的局面,陷入了监管之重与市场承受之重的困境。监管的困境呼唤保险监管制度的创新。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构建则成为保险监管困境突破的路径选择,它是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有效保险监管体系是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监管、行业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管在内的制度的总和。有效保险体系就是有效保险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