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行为基本范畴的识别与界定——立论前提与基本观点
Recognition and Definition of the Basic Categories of Taxation Acts:Theoretical Prerequisites and Basic Viewpoints作者机构: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经济法研究》 (Economic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19年第23卷第2期
页 面:177-19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税法上征税行为理论之挖掘,无法背离法学研究传统预先设定的历史场景与基本规则。为维持一个具有内在的理性的法体系,征税行为理论建制当遵循法学行为理论的知识生产传统,成为贯彻税法上法治国诸原则、实现税法体系化建构之工具性手段与目的性创设。通过对征税行为与各部门法上行为理论,尤其与行政行为理论之间关系变化的脉络梳理可知,行政行为与税收活动在基本理念上的差异、经济法行为与税收活动在功能定位上的分歧、法律行为与税收活动在价值目标上的不同,都使其无法承担为税收活动提供适格理论指导工具的重任。税法上行为理论产生过程的逻辑演绎所映射的是其理论构造上的规范性,从作为规范链条中的个别规范、秉持法解释学的规范立场和作为税法体系中规定功能的法概念三个角度可证成这一概念的规范性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