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机构: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金融服务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出 版 物:《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05年第21期
页 面:13-24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广东省 备案管理 人民银行 行政主管部门 担保期 政府公报 管理机关 暂行办法 体系建设
摘 要: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04]76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