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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市场行为的认定及其民事责任

The Determination and Civil Liability for the Act of Rigging the Securities Market

作     者:贾纬 

作者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07年第9S期

页      面:12-1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操纵市场行为 民事责任 证券交易场所 自由交换 法律禁止 特殊市场 证券买卖 交易规则 

摘      要:市场是自由交换商品的场所,证券交易场所是投资人按照交易规则进行证券买卖的特殊市场。证券市场的交易行为和交易价格应当随行就市、随机波动和自由交换。不得由某些人故意控制。操纵市场的行为违背了市场的根本属性,动摇了市场的基础,同时也损害了广大投资人的权益,所以,各国或地区的法律都将操纵市场列为法律禁止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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