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信托合同与信托:昆山纯高案的另一种说理路径
Differentiating the Trust and Trust Contract:The Logics Behind the Judgements of Kunshan Chungao Trust Case作者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出 版 物:《社会科学》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0年第11期
页 面:101-11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叶依梦和邓唯整理和收集了文献 并制作了论文中的图表 在此表示感谢.作者文责自负
摘 要:区分信托合同关系与信托(财产)关系,有助于厘清不同层次的法律问题。信托合同关系主要解决受托人是否承担信义义务、能否请求委托人转移信托财产的问题。信托(财产)关系主要解决信托财产是否独立以对抗第三人的问题。昆山纯高案的争议属于信托合同关系范畴,法院根据合同法规则进行裁判并无不当。该案中并无第三人对信托财产提出请求,不存在信托财产关系范畴的争议。已有文献在信托是否有效设立层面对信托财产是否具备确定性的讨论,存在偏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