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民法典继承编遗嘱形式要件效力解释论 收藏

民法典继承编遗嘱形式要件效力解释论

On Legal Effect of the Formal Elements of the Will in the Succession of the China Civil Code

作     者:任江 Ren Jiang

作者机构:温州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商研究》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年 卷 期:2020年第37卷第6期

页      面:61-7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8JHQ066) 

主  题:民法典 遗嘱 形式要件 意思表示 继承权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遗嘱制度具有鲜明亮点,并为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要求的遗嘱效力判定预留了解释空间。通过体系解释,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出发,遗嘱意思表示自作出时成立,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遗嘱行为得以成立,产生约束力,并为继承权提供了权利基础;当继承人接受继承时,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遗嘱发生强制执行力,产生遗产物权变动的效力;不符合要求的,仅当继承人同意遗嘱内容时,方可发生该效力。由此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框架内实现遗嘱人意思表示自由、遗嘱形式要件缓和的解释目标,并有效化解物权变动规则与遗嘱继承规则的内在体系冲突。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