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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先行拘留权”属性、程序、效能之逻辑结构

Logical Structure of the Attributes,Procedures and Effectiveness of the Procuratorial Organs’"First Detention Power"

作     者:徐汉明 丰叶 XU Hanming;FENG Ye

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出 版 物:《法学评论》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0年第38卷第6期

页      面:87-10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对监察委员会的外部监督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8AFX003)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主  题:监察留置调查权 先行拘留权 审查起诉 职务犯罪检察权 法律监督权 

摘      要: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已经采取留置措施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先行拘留权,使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能体系增添了一项新的权力。如何在反腐败法治体系加速推进的大背景下有效实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监察留置调查程序与刑事审查起诉程序有序衔接转换?当对这一新族权力——先行拘留权的程序运行聚焦研究。它具有在法律监督权力谱系下,作为子权力形态承载职务犯罪种权力质的规定性功能,进而作为法律监督元权力一般制约功能的递进式逻辑表达;它具有在结构主义视角下,作为程序转换、程序协调、程序回流开关和枢纽的过渡性价值;它具有在实质化审查进路下,释放依法审查、权力制约、法律适用引导的独特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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