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阐释、公共阐释与中国阐释学的创造性建构
Compulsory Interpretation,Public Interpretation and Creative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Hermeneutics作者机构:山东大学中国诠释学研究中心、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出 版 物:《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0年第65卷第5期
页 面:48-64页
核心收录: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比较视阈下中国经典诠释传统现代化路径研究”(14AZD09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张江所致力建构的中国阐释学在时间上晚于海外华人学者的中国诠释学建构,但在理论建构的系统性、理论的说服力以及自我证成能力诸方面均有独到之处。张江的中国阐释学建构重回文本诠释学,从强制阐释到公共阐释再到中国阐释学的系统建构,分别讨论了中国语境下阐释学的命名、阐释的公共性与有效性、阐释的边界约束以及以阐释的客观性在有限性与无限性张力之间的正态分布等问题,并提出了阐释π这个原创性概念。张江将阐释视为人的存在和社会存在的基本方式,不仅强调阐释的认知功能——对客观性的文本意义的揭示,而且更加突出阐释的实践功效。他的中国阐释学建基在中国思想与文化传统之上,兼具哲学的认知理论和阐释的社会理论二个面向,实为理论创造性建构之可效仿之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