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所见法律术语“坐赃”考辨
Textual Research on the Legal Terminology“Pengfem”Recorded in Tiansheng Laws作者机构:山西师范大学体育科学研究所 成都体育学院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出 版 物:《西夏研究》 (Xixia Research)
年 卷 期:2020年第S1期
页 面:44-48页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西夏文《天盛律令》整理研究”(项目批准号:17ZDA186)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 坐赃 《天盛改旧新定律令》
摘 要:“鹏芬是《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常见法律术语,分别在八条律文中出现。当前《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汉译本将“鹏芬一词译为“做错或“作错,而从律文渊源、量刑原则、刑罚等级、所属法律门类以及读音来看,“鹏芬一词应为借引自唐宋律的“坐赃。西夏坐赃罪以收纳官物所剩入官为成立条件,适用于摊派职事、租税入官库、纳椽入官仓、领取官库粮食等职务行为。不过西夏坐赃仅借鉴唐宋狭义坐赃的部分内容,二者在适用范围上还是有较大差异。《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中借用并改造唐宋法律概念是值得注意的法律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