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共领域下我国社会结构的嬗变
作者机构:安徽淮南师范学院政法系
出 版 物:《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Journal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arty School)
年 卷 期:2012年第28卷第3期
页 面:107-112页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30301[法学-社会学]
基 金: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资助(批准号:12YJA710062)系列成果
摘 要:在快捷、开放、平等的网络社会下,社会结构有公民—社会组织—政府(现实的社会结构),也开始具有网民—网络公共领域—网络政府(可以称为影子社会结构),这种现实的社会结构和影子社会结构交互运行的双重社会结构,构成了当前我国社会结构的现状。本文基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在分析了这种双重社会结构功能的基础上,提出公民通过网络公共领域的建构,与政府的平等直接快捷的双向互动而建立的影子社会结构,是公民话语权的真实表达,真正反映了社会大众的民意,有助于减缓社会矛盾,使得公民权益和国家的权威合法性得到实施和保障,从而最终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了社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同时针对这种双重社会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