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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刑事政策的福利化改造

The Reform of the Policy of Education First and Punishment Second toward Welfare

作     者:王广聪 

作者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青少年犯罪问题》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年 卷 期:2019年第6期

页      面:52-5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未成年人司法法》立法建议稿”(项目编号:18AFX0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  题: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 福利司法 特殊程序 

摘      要:长期以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发展的理论和政策基础。但由于这一政策没有通过明确的规范内容嵌入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特殊程序设计之中,缺乏配套的多元教育帮教措施,标准化司法办案的操作性不强,影响了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实际效果。实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政策目标,要明确社会转型时期国家社会应当承担的福利责任,完善保护优先、福利为底的教育帮教措施,使原则性、抽象性的刑事政策能够实质性贯彻到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之中,真正发挥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应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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