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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调解公约》的冲击与中国商事调解的回应

The Impact of Singapore Mediation Convention and Response of Chinese Commercial Mediation

作     者:段明 DUAN Ming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出 版 物:《商业研究》 (Commercial Research)

年 卷 期:2020年第8期

页      面:129-13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国际商事和解协议在中国法院的审查与执行研究”,项目编号:2020M670561 湖南省教育厅项目“《新加坡调解公约》下我国商事调解制度的困境与应对”,项目编号:19K092。 

主  题:新加坡调解公约 商事调解、国际商事和解协议 强制执行 

摘      要:作为国际商事调解发展的里程碑,《新加坡调解公约》旨在构建一项国际商事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机制,从而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和谐发展。中国是《新加坡调解公约》的创约国和首批签署国,为公约的最终形成贡献了“中国智慧。及时加入《新加坡调解公约》,将对国内商事调解的发展、营商环境的优化、“一带一路的建设,以及争端解决话语权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学术界和司法界对过早加入《新加坡调解公约》也表示了一些担忧,提出了国内商事调解准备不充分,虚假调解将冲击司法权威,以及徒增法院司法执行压力等质疑。对此,我国应在正式批准公约之前,从制定商事调解法律、激活商事调解市场、健全协议执行机制等方面做出回应,以此保证《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精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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