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政府职责体系建设的理念变革
From “Power Standard” to “Responsibility Standard”: The Concept Reform of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 System Construction作者机构: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吉林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
出 版 物:《社会科学研究》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年 卷 期:2020年第5期
页 面:65-7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基 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跨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实践路径研究”(2019M651226) 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专项巡视的制度化建设研究”(2018LZY004)
摘 要:政府职责体系涉及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职能配置与权责结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权力本位和责任本位是政府职责体系建设中的两种价值理念取向。权力本位价值理念强调政治权力在政府职责体系中的支配作用,责任本位注重责任配置对于政府职责体系建设的关键性影响。从政府职责体系建设的过程来看,在价值理念层面经历了从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的转化过程。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政府职责体系优化应坚持责任本位的价值理念,以权责一致为核心原则、以协同高效为追求目标、以法治制度为基本依据、以究责问责为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