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慈善投资资产管理人的信义责任——美国的法律规则和挑战
Faith Responsibility of Charitable Investment Asset Managers——the Rule of Law and Challenge in the United States作者机构:美国俄勒冈大学法学院美国尤金97403 华南师范大学
出 版 物:《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Wenz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16年第29卷第1期
页 面:19-30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摘 要:受托人或其董事管理和投资由慈善机构持有的资产必须符合两个重要的信义责任:忠实责任和谨慎或注意责任。本文阐述了这两种责任,重点在于论述有关谨慎投资者问题,探讨慈善信托是否可以或应该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考虑该慈善组织的任务或目的的问题;在分析由受托人提供指导的投资方面的法律发展近况后,指出这些规则允许慈善机构作为谨慎的投资者考虑的众多因素中的一个,指出考虑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也可能是谨慎的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应该做的一些事情。信托管理人也面对着涉及捐赠人限制捐赠物的问题,文章的第二部分探讨了当经过一段时间,周围情况发生了变化,限制捐赠物的用途是可以拓宽的问题。本文介绍了允许修改限制的法律规则,并指出通过在慈善机构和捐助者之间将灵活机制融入捐赠物协议的一些策略,从而可以保护捐赠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