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札观乐”是否为僭越行为?——对身份、行为与场合的认知与判断
Is"Ji Zha's Viewing Music and Dance"Arrogating Behavior?--Cognition and Judgment of Identity,Behavior and Situation作者机构:清华大学中国经学研究院
出 版 物:《音乐研究》 (Music Research)
年 卷 期:2020年第5期
页 面:61-6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历史学] 060207[历史学-专门史] 0602[历史学-中国史]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仪礼》复原与当代日常礼仪重建研究”(项目编号:14ZDB009)阶段性成果。
摘 要:《左传》载有“季札观乐一事,但身为使臣身份的季札在鲁国观周乐是否为僭越行为,学界还未有给予充分讨论。本文从鲁国的礼乐现状,“季札观乐的真实性,时间与场合,以及“观乐的性质等方面展开分析,认为“季札观乐一事,既非在祭祀场合,更非享乐行为,而是一种观摩、排演性质的活动,不能将“季札观乐视为僭越行为。由此延伸至孔子“在齐闻《韶》乐的性质讨论,进而管窥先秦时期“六代乐舞在诸侯国之间的传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