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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农地集体所有制:恢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地所有权主体地位的法经济学分析

作     者:张志强 高丹桂 

作者机构: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重庆教育学院 

出 版 物:《调研世界》 (The World of Survey and Research)

年 卷 期:2008年第9期

页      面:19-2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105[经济学-世界经济] 

主  题:农地制度 农地集体所有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权 法经济学 

摘      要:现行农地制度混同了农村社区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使国家的基层代理人——社区组织替代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土地所有权,残损了农民应有的土地权利,而且在正义和效率两方面都造成了负面影响。重构农地集体所有制,关键就是要重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使之成为独立于社区组织的实体,真正行使农地所有权。新的制度安排将能使多数农民得利而少数既得利益者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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