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农地集体所有制:恢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地所有权主体地位的法经济学分析
出 版 物:《调研世界》 (The World of Survey and Research)
年 卷 期:2008年第9期
页 面:19-2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105[经济学-世界经济]
主 题:农地制度 农地集体所有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权 法经济学
摘 要:现行农地制度混同了农村社区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使国家的基层代理人——社区组织替代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土地所有权,残损了农民应有的土地权利,而且在正义和效率两方面都造成了负面影响。重构农地集体所有制,关键就是要重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使之成为独立于社区组织的实体,真正行使农地所有权。新的制度安排将能使多数农民得利而少数既得利益者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