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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相关特殊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作     者:刘发云 周连洲 

作者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 湖北嘉鱼430070 

出 版 物:《现代审计与会计》 (Modern Auditing and Accounting)

年 卷 期:2020年第7期

页      面:27-29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工资薪金 特殊所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 解析 

摘      要:本文实务解析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专指工资薪金相关特殊所得。工资薪金相关特殊所得主要有:全年一次性奖金;自建住房低价销售给职工;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补偿金;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补贴收入;内部退休一次性收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收入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关于廉租住房所得等。据了解,目前各地对这些特殊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在实务操作中有些不一致的情况,严重影响国家税收收入。为了将工资薪金相关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业务做得更加符合税法规定要求,特此作出专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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