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条型网络犯罪中的“共同故意”证明
A Proof for the“Mutual Intent”in Chain-type Cyber Crimes作者机构: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网络法治研究中心
出 版 物:《法律适用》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年 卷 期:2020年第15期
页 面:110-12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基 金:“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ZDA06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网络犯罪追诉中的证据规则研究》(项目编号:19YJC820057)的部分研究成果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链条型网络犯罪开始大量出现。当前,司法机关对链条型网络犯罪中共同故意的证明存在困难。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以言词证据为核心的印证模式难以构建、行为人分散且意思联络难以证明、未积极适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几个方面。对此,可通过建立以电子数据为核心的证据体系、针对不同行为人确定相应的证明对象、从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对意思联络进行证明、合理适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几个方面着手,破解链条型网络犯罪中的共同故意的证明困境。